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1-15 12:53:4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jgswj.baoji.gov.cn)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学习《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推进,为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政府信息提供了较好的服务,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主管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和日常工作机构。同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重点领域和机关事务管理相关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执行《条例》和省市各项规定到位。

二是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规定、上级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熟知政策要求;专题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学习信息公开知识,提高信息写作能力。同时,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重要手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显著增强。

 三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2018年网站页面访问量20000多人次,有效地促进了权威准确的机关事务工作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此外,2018年我局申请创办了“宝鸡机关事务”微信订阅号,刊发各类信息50篇。

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要求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主动公开事项、范围和要求,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进行了主动公开,确保了社会公众公平得到政府信息。

五是努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精神要求,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依托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工作动态、廉政建设、公共节能、公车管理、资产管理、干部培训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发布和统计报送,完善了工作意见建议征集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率进一步提高。

 六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要求网站管理员实时跟踪监控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填写日志,确保栏目信息及时更新,提升信息公开成效。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设定分值和考核内容,实行量化打分,考核评定,以考核促公开,以考核抓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各单位主动、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信息、政策法规公文、政策解读、业务工作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2018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21条。 

(二)主要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市政协提案共计2件。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积极对建议、提案进行答复,回复率、满意率和办结率均达10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情况

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设有信息公开机构1个,人员1人(兼职)。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一)存在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作力量有欠缺。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还是兼职人员,业务能力、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增强。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二)下步改进措施。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努力在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是强化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