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5-31 16:55:5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以及《陕西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总体方案(2017—2019)》,扎实做好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切实提升管理保障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管办〔2019〕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部署和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机关运行保障中的规范、调节、约束、控制功能,促进标准和机关事务管理深度融合,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和效益,推动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经过2年的试点,建立起符合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和特色的标准体系,发布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和服务保障标准,出台一批行之有效、适用管用好用的内部支撑标准。形成管理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方式,提升保障能力,提高服务品质。在全系统牢固树立标准意识,让人人懂标准、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作,推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树立宝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标准化品牌。实现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推进,将能够通过网络渠道提供服务的用车审批、会议室预订、费用结算等项目全部向线上转移,简化办事流程,同步提升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效能。

三、领导机构

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宝鸡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以及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标准化工作的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决定,做好全市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标准体系。将标准化理念方法融入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全过程,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着力做好标准化建设顶层设计,优化标准体系框架和内容,基本建成覆盖机关事务管理主干业务领域、功能完善、操作性强、能满足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要求的标准体系。

(二)加快标准编制。在市场监管部门和标准化专业机构指导下,编制我市机关事务框架体系和明细表,明确标准编制的方向、内容和时限要求;根据标准编制目标要求,搜集、梳理现有制度及相关标准,做好通用基础、服务提供、服务保障、岗位标准的编制工作;各编制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地方标准和内部支撑标准编制,并提交标准化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的标准进入运行、修订、发布阶段,今年年底前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三)推进标准实施。开展各类标准的宣传与培训,使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了解、熟悉并掌握相关标准要求,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制定标准实施方案或措施,加快已制定标准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做好动态修订和完善提升,增强标准体系的适用性、操作性。

(四)做好标准发布。在做好评审、征求意见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2020年6月底前完成已编制标准申报、发布工作。试点期内,至少申报1项以上省级标准,2项以上市级标准,发布一批覆盖主要业务和工作领域的内部支撑标准。

(五)迎接标准验收。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时限,制定迎检方案,准备好验收资料,并梳理总结标准化工作中的亮点和创新方法,积极做好标准化试点验收工作,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六)开展标准推广。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人员到外部进行学习交流,借鉴、吸收先进经验,并推广一批具有宝鸡特色的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成果,提升我市在全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6月)。召开动员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对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标准化建设专题培训。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时限要求。调配充实工作力量,成立标准化工作专班,赴相关地市开展考察学习,熟练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

(二)规划设计阶段(2019年7月底前)。各责任单位结合主责主业,编制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框架体系和年度标准化建设计划,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梳理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局标准化建设计划,绘制机关事务标准化框架体系。

(三)标准制定阶段(2019年8-12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化建设计划、时间和责任分工做好标准编制工作。

(四)颁布实施阶段(2020年1—6月)。各责任单位对已编制的标准在各自领域进行宣贯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情况分项目、分阶段进行指导督查,对不适宜的标准条款提出改进要求,督促抓好修订完善,牵头做好标准申报、发布工作。

(五)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7—10月)。各责任单位按照评估验收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做好自查整改,总结试点经验,迎接评估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作为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组建专门工作力量,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把握工作重点。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系统梳理本领域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在研究制定标准的过程中既不能擅自降低工作标准,又要做到切实可行,制定的标准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能量化的指标必须量化,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完善标准,初步形成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办事、凭标准评价的机制。

(三)加强资金投入。积极做好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经费预算,落实标准化试点培训、考察学习、标准立项等经费投入,全力保障试点工作所需经费。

(四)严格考核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采取督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整体进度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