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09:25:37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 2021 〕3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不断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346条。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向“宝鸡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输出工作动态、政民互动等功能,推送信息228条。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公共机构节能、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机关事务业务工作信息,开设“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专栏。主动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宝鸡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解读说明等,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咨询等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各科室、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优化网站功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丰富完善平台内容及展现样式,通过功能提升、页面优化,持续抓好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规范运维管理“宝鸡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综合运用文字、照片等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全方位展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传递机关事务声音,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各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民互动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有待挖掘。三是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后备干部力量不足,干部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一是持续开展新《条例》的学习,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把《条例》学懂、吃透,以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三是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实践中有序锻炼队伍,充实后备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根据《关于市机关事务局调整行政中心地下车库收费标准的复函》(宝市价费函〔2016〕3号)文件精神,行政中心中心地下车库公务车停放标准为:800元/年·辆,私家车停放标准为:300元/年·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局属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共收取机动车停车费41.92万元,已全额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