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4-24 14:12:31 浏览次数:

       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设办公室、房产地管理科、节能监管科和公务用车管理科4个内设科室。

       近几年来,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化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国有资产处置、行政中心基建等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先后荣获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机关后勤干部培训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建设全国节水型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数字化城管先进集体、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稳定安全年”活动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市直机关党内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机关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一、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一号楼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乘车路线:乘1、15、21、22、31、36、53、61路公交车行政中心站下车。

      网站网址:http://jgswj.baoji.gov.cn

      联系电话:0917-3260501

      邮编:721004

      二、机构职能

      (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市级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关于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行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代表职责;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机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维修、分配和调整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新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监督工作;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分配方案。

      (五)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推进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县、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工作;负责办理市级机关车辆保险和报废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七)负责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文印、会议接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餐饮等服务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咨询投诉

      电话:0917-326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