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
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
2.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督办;
3.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宣传、信访、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4.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
5.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机关和局直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7.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的工作规划和标准办法。
负责人:杨淑娟 联系电话:0917-3260501
(二)房地产管理科
职责:
1.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维修、分配和调整工作;
2.负责市级机关新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监督工作;
4.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分配方案;
5.行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代表职责;
6.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机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负责人:张武初 联系电话:0917-3260493
(三)节能监管科
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节能措施;
2.参与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招标采购具体办法和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节能产品认定,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等工作并监督、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3.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培训;
4.拟定市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核准市级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改造方案;
5.做好市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负责人:王晓东 联系电话:0917-3260483
(四)公务用车管理科
职责:
1.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行政管理;
2.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监督检查等工作。
负责人:王 立 联系电话:0917-3260492
二、直属机构
(一)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行政中心空调、水、电、暖、电梯、消防等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服务保障、维修工作;负责环境绿化、卫生保洁、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市行政中心道路的养护及管理工作。
内设办公室、设备管理部、安全保卫部、环境绿化部。
负责人:孙鹏 联系电话:0917-3261264
(二)市级机关生活服务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市行政中心餐厅卫生、价格、质量监督和医疗、理发、超市、邮政、电信等协调、服务工作。
内设办公室、餐饮服务部、综合服务部。
负责人:晁锦林 联系电话:0917-3260489
(三)市级机关会议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市行政中心会议室和接待室的管理服务、公文印刷等工作。
内设办公室、会议服务部、文印服务部。
负责人:赵文全 联系电话:0917-3261086
(四)市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承担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驾驶员教育、培训以及与派驻单位的联络工作;协调市级机关车辆的年度检测、审验、保险办理和报废等工作。
负责人:鱼虎平 联系电话:0917-3261399
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名单
(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研究政务公开有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拟订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制度;协调、督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任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214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室负责人:杨淑娟
联系电话:0917-3261388
(二)专职人员名单:张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