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MB2A283640/2021-00014 | |
发布机构: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08-19 00:00:00 |
名 称: 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市管发〔2021〕34号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引导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定于2021年8月下旬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202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时间为8月23日至29日,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低碳日为8月25日,主题是“低碳生活,绿建未来”。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紧密结合,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展示“十三五”经验成效,突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等重点内容。
二、活动安排
(一)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8月23日上午9时,国管局联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2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请各县区、各部门积极动员本县区、本系统公共机构干部职工通过千龙网(中国首都网)全程观看,踊跃参与绿色低碳有奖问答。
(二)观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公共机构节水论坛。8月24日,国管局会同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节水论坛,组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人员围绕推广合同节水等新模式开展研讨。请各县区、各部门组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收看直播。
(三)“红色传承 绿色发展”宣教行动。8月25日上午9时,国管局会同浙江省、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继承发扬勤俭节约传统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理念”为主题组织开展云党课,请各县区、各部门组织公共机构干部职工收看。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作绿色低碳主题系列公益宣传片,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动员本县区、本系统公共机构,特别是博物馆、科技馆等大型场馆,利用单位网站和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宣传终端资源,循环播放宣传片,面向社会公众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标识征集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标识征集活动。参赛作品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节能减排新要求立意准确、风格鲜明,设计简洁明快、通俗易懂、识别度高,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广泛的吸引力,体现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功能定位。对本次征集活动设计标识被采用者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
(五)举办“十三五”节能成果展。为全面总结我市“十三五”节能成果,更广泛的宣传节能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市行政中心联合举办“十三五”节能成果展,充分展示我市在节水、节电、节气、节油、节约粮食和垃圾分类等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成果。通过活动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树立节约意识,自觉践行“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氛围。
启动仪式、节水论坛、云党课收看地址和绿色低碳主题系列公益宣传片,将于8月19日在公共机构节能、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发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广泛参与、体现特色”的原则,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各项活动,并广泛动员所属、所辖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于9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科(电子邮箱:bjjnb3260483@163.com),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要求图文并茂、数据详实。
(二)统筹疫情防控。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组织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鼓励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线下活动要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
(三)做好宣传推介。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对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影响,营造浓厚氛围。国管局政务外网及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将开设“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宣传专栏,及时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县区、各部门积极投稿。
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