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MB2A283640/2024-00005 | |
发布机构: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4-09-06 00:00:00 |
名 称: 关于印发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规范》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机事发〔2024〕34号 |
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现将修订的市级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规范》(DB 6103/T 22—2024)印发你们,2024年8月30日起实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规范》(DB 6103/T 22-2020)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