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为全面、客观、科学评价2021年度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掌握能源资源消费状况,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就做好2021年度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及会审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包括:全部和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教科文卫体及其他类)和团体组织。
二、 报送内容及方式
(一)登录陕西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系统(http://www.sxsjnb.com/#/)网络直报能耗统计报表: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表、季度及年度能耗统计报表。
(二)2021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分析报告(纸质和电子版)。
(三)2021年度公共机构能耗数据会审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四)2021年度公共机构能耗数据会审表(纸质和电子版)。
(五)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汇总并上报2021年度本县区能源消费总量达500吨及以上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并报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报告;市级机关重点用能单位情况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
三、 报送时限
各县区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2月20日前。
四、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能耗统计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对能耗统计工作基础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尽早安排部署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会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工作。
(二)夯实责任,抓实数据会审关键环节。不断强化能耗统计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能耗数据会审要求。在向上一级节能管理部门汇总上报统计数据前,严格开展数据会审。建立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分级负责、层层上报的数据会审及能耗统计报送机制。通过会审,查漏补缺、完善数据、修正错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单位节能管理。积极协调同级发改、财政、编办、统计等部门,全面梳理公共机构单位性质,人员变化等情况,修正完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与各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体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督促指导机关、教育、卫生、场馆等重点用能单位各项节能工作。
联系人:杨冬子 电 话:3260483
宝鸡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