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公布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千阳县社会事业综合服务楼)荣获2023—2024年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千阳县幼儿园荣获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千阳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为主线,抓好示范引领、实施节能改造、开展宣传引导、强化监督考核,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先后荣获国家级荣誉6项,省级荣誉2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荣获“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获评“绿色低碳公共机构”(2024年—2026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案例”。千阳县检察院、千阳县社会事业综合服务楼荣获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
此次我县两个公共机构再获国家级殊荣,不仅是对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激励。我们将以这次荣誉为契机,再接再厉,持续巩固创建成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以实际行动助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再上新台阶。